[摘要] 从本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 正式推出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该业务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使住房公积金实现了从“住房”到“租房”的全覆盖。不过,记者日前在办证大厅受理现场了解到,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的市民不在少数。
从本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 正式推出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该业务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使住房公积金实现了从“住房”到“租房”的全覆盖。不过,记者日前在办证大厅受理现场了解到,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的市民不在少数。
不符条件提不出公积金
15日上午10时许,位于后子门的成都住房公积金办证大厅内,柜台前人头攒动,来此询问和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市民络绎不绝。 室主任助理杨洋告诉记者,截至11月10日,也就是该业务开始运行的10天内,就有47位成都市民成功地办理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他们成了这项惠民政策 早的受益者。”
但在办证大厅受理现场,记者看到,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达成目的者也不在少数。
在九环广场从事文秘工作的刘小姐说,来成都工作已经半年多了,公司为每一个职工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我今天一大早赶来,就是想把它提出来交房租,没想到时间耽误了不少, 后却被告知不符租房提取条件。”
来自四川省交通厅的李先生也说:“我想把公积金提出来为父母租一套房子住,可排了一上午的队,却被否决了。有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啊?”
审批严格防止误报谎报
对这些问题,杨洋解释说, 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 达87%的情况下,顺势推出了租房提取业务。但目前广大市民对这项业务还不熟悉,还要有一个了解和认识的过程。部分市民因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或未对租房合同进行备案,未到税务部门完税等原因,从而导致了不能达成租房提取业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注意:与购房者提取公积金一样,职工在办理提取租房公积金业务时,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租房者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完税,此后才能到成都公积金管理 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审批手续。该负责人强调,为了防止误报、谎报等现象的出现,确保职工租房行为和产权信息的真实性,在业务审批时, 还将通过网络系统与房管部门实时查询职工的租房和产权信息。同时为了方便职工办理, 还与税务部门协调,在房地产大厦的三楼服务大厅开设了税务窗口,城区职工到税务窗口就能缴纳税金,开具相关证明。
根据《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满足4个要求:
一是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二是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是月租金超过职工家庭 (含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20%;
四是在成都市 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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