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5月1日全国实施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以来,佛山楼市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因为没有一些新的规定及细则,市物价局一直按照老规定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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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实行后,新房执行较好,目前二手房多数执行还不到位。”25日上午,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许彦林告诉记者,下一步将重点查处二手房不执行“一房一价”的行为。
许彦林告诉记者,二手房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议定,经过讨价还价,成交价格必然与挂牌价格不同。而且,业主在挂牌的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市场和自身状况改变报价,落实起来确实有难度。
针对这种情况,下一步,物价部门将重点指导落实二手房“一房一价”,查处不执 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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