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5月1日全国实施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以来,佛山楼市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因为没有一些新的规定及细则,市物价局一直按照老规定在执行。
(来源:信息时报)目前市场上二手房源的信息较为简单,并不符合新规要求。
自5月1日实施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以来,佛山楼市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因为没有一些新的规定及细则,市物价局一直按照老规定在执行。近日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新规要求更详细
新《规定》明确,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在规定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不仅如此,该新《规定》对二手房销售执行明码标价也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按照广东省“一房一价”相关规定要求,中介机构在公示每套房产的价格信息时,须包括销售单价、总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等具体情况,此外,没有包含在住房价格中的交易费、登记费等,均须明示。
二手房执行难度大
5月份以来,记者走访了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发现在明码标价、房源相关信息公开等方面与之前并无差异。而对于6月起佛山二手房市场是否能够按照新规执行明码标价,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执行难度 大。
合富置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二手房的价格决定权在业主,而业主报价也往往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甚至还经常出现业主临时跳价的现象,这些都是中介机构所不能把控到的。在东建世纪广场附近一家二手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这规定太虚了,"谈价格"本身就是买卖二手房的必经步骤。再说了,我们中介怎么能保证房主在不同的中介门店挂同样的价格?如果不是同样的价格那怎么算的上是一房一价?”
满堂红地产佛山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陈祖锐表示,二手房“一房一价”执行难,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监管系统。而据了解,在香港地区则有专门的监管部门联网监控各家房产中介的房源信息。当发现有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者是未及时撤下已售房源信息时,该部门会给该中介下发重金处罚决定,严重的甚至会被取消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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