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 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 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限制购房政策
只能再 套房的
■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不能再买房的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限制 政策
■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各地需公布新建住房控价目标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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