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贷款买的房子,结果开发商现在无力建房交付,但业主还得为这房子还贷款。这样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让家住南京(楼盘)下关的殷兵碰上了。
B本打算还款不料又起波折
5年前就该交付的别墅至今没建起来
莫名其妙地因为一套房产背上了200多万元的债务,殷兵马上找到了吴江的中盛房产公司,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上的签字确实都是丈夫毛勇本人的,但是合同上殷兵本人的签名则是假冒的。
殷兵进一步得知,该房产位于古镇同里,是一套上下三层共500多平方米的临湖高档别墅,此时,她虽不知道丈夫当时的购房意图,但是敏锐地感觉到这套房子在当时已经大大 了。
正当殷兵有意凑钱偿还贷款,拿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她却意外地发现,购房合同里约定的是期房,交房日期是2007年底,但是这套在房产合同里标注为“天鹅湖E区5号”的房屋其实根本没有开工建设,到现在还是一块空地。
开发商中盛房产公司给出的答复是,该公司因为与施工单位的一桩诉讼被法院冻结了资产,目前根本没有交房的能力。
拿不到房子,为什么还要还银行的200多万贷款?殷兵咨询律师后马上针对法院的判决以“自己对买房不知情,向银行借款合同不成立”为由提起了上诉。
同时,在律师的建议下,殷兵以对方合同违约的理由一纸诉状将吴江中盛房产公司告上法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