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必须通过系统填报实行网签,不得擅自停用系统,否则取消其整理资质。
3月21日媒体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正式启用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签约系统。
该局规定,各整理储备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通过网络系统,按要求填报、上传补偿合同信息,并以系统生成和打印出的带有全市统一编号的合同文本,与原土地权利人签订补偿合同。对因情况发生变化取消签订合同或需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经系统上传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签订的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未通过系统填报生成,或未经系统随意修改,提供的合同文本与系统填报合同信息不一致的,各级国土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征转、委托、供地和登记手续;整理储备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要求使用系统,存在网外操作或合同文本修改、取消签订和合同解除等信息不及进行系统备案等问题的,会取消其整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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