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日, 文化遗产地杭州西湖再次公布《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条例》中 针对西湖周边的建筑容量、禁止遗产区内的土地出让等保护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
6日, 文化遗产地杭州西湖再次公布《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条例》中 针对西湖周边的建筑容量、禁止遗产区内的土地出让等保护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加强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土地资源保护,禁止出让或者变相出让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土地,控制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和设施设置。
拟确定在景区内建设的项目,应该经过西湖景区管委会审核,方可办理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已建设的项目、设施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也将依法限期拆除、外迁或者整改。《条例》中还鼓励任何个人和单位参与到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活动中,关注西湖、关爱西湖。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喆告诉记者,此次实施范围不仅仅局限于33平方公里的西湖 文化遗产区,西湖周边区域要限制建筑的高度,控制西湖文化空间格局。另外,不仅要禁止遗产区内的土地出让,还要限制西湖景区的旅游容量,具体容量标准目前还处于调研阶段。这将极大地缓解西湖节假日人流的拥挤状况,提升景区游客游玩的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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