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部昨天举行的有关提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借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而合法化,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小产权房政策路线图
2007年6月
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
国务院常务 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
国务院下发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
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
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2月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2010年5月
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性处理将待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2011年5月
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
国土部再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借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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