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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主播赵普诉房产证迟到 开发商称因政策调整

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裴晓兰  2010-07-20 11:32

[摘要] 央视主持人赵普再次拿起法律维权,以开发商逾期212天办理房屋 权证书为由,将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昨天下午,宣武法院开审此案。与赵普情况类似的部分业主到庭旁听,并表示准备起诉。

央视主持人赵普再次拿起法律维权,以开发商212天办理房屋 权证书为由,将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昨天下午,宣武法院开审此案。与赵普情况类似的部分业主到庭旁听,并表示准备起诉。

赵普

迟212天索15.3万

央视主持人赵普是宣武区太平街8号朱雀门小区的业主,去年曾因物业未公示小区广告 的情况提起诉讼。昨天,他以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为由,与开发商对簿公堂。

昨天下午,赵普本人并未到庭。赵普的代理人介绍说,2006年9月,赵普与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朱雀门小区的房屋。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并在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即2008年12月21日前)保证取得房屋 权证书,则按日计算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赵普如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去年7月22日,他才取得房屋 权证书,累计212天。赵普称,因开发商的责任取得房产证,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随后,赵普多次催要,并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但开发商一直未支付违约金,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金共计15.3万余元。

开发商

办证政策两度调整

庭审中,开发商辩称,因政府相关部门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房产证,并非是其自身的过错,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代理人拿出两份文件,作进一步解释。其中一份是2007年5月发布的《关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373号)》,文件规定“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楼栋,房产测绘单位须在该楼栋及参与该楼分摊的楼栋全部竣工并经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房屋面积实测,并按实地测量结果如实出具《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实测)及《房屋登记表》”。代理人称,朱雀门是分期开发的项目,目前仍未完工,且存在楼外公摊面积,此文件导致房屋登记延迟。2008年6月,市建委又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545号)》,规定“申请初始登记的楼栋已竣工验收,其楼外分摊部位已建成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参与分摊的楼栋未竣工……可以使用未竣工房屋的预测面积数据”。政策调整后,才办下房产证。

对此,赵普的代理人称,对方出示的文件是复印件,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我要对我的当事人负责,需要庭下核实”。

法官表示,文件内容是开发商是否构成免责的焦点,因双方对证据有争议,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电话连线赵普

普通业主维权 千万别当八卦

记者:您在去年7月取得房产证,怎么在时隔近一年后才起诉?

赵普:近一年的时间里,有一个协调的过程。对方总是说,再等等,涉及的业主人数众多。

记者:您在博客里说“官司再起,我努力避免官司被关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是担心有人说炒作吗?

赵普:我不是担心有人说炒作。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案情简单,我希望大家用正常的眼光看待,而不是看公众人物在做什么,我的身份就是一个普通的业主,仅此而已。我不希望大家关注到不应该关注的层面,如果被当成八卦,这就很无聊。

记者:您上次起诉物业后,物业很快做了改正,这与您的公众人物身份有关吗?

赵普:不见得。我在起诉之前,和他们协调过,但对方不同意。

记者:小区其他业主对您起诉维权是什么态度?

赵普:一些业主知道后,都很支持,还有业主要和我并案。我告诉他们,自己的权利可以自己主张,大家不需要捆绑,或者谁傍着谁。我在博客里也说,我不是要代业主出这个头,“我的权利只有这么多,僭越就是非分了”。

记者:您对有类似遭遇的业主,有什么建议?

赵普: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争吵等不利于事情向良性方向发展。我自己的两次经历就是,与物业和开发商心平气和地沟通,沟通不成拿到公堂上说一说。另外,要注意保留证据。

■现场

同遭遇邻居请假旁听

昨天中午,记者在朱雀门小区遇到15号楼的良大妈,良大妈家的情况与赵普类似,房产证取得时间比约定的晚了近1年。良大妈说,她和开发商沟通过,但对方总是推脱,“晚上我和一些业主乘凉时讨论这个事,大家都很生气,那是白纸黑字约定好的,可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不知道谁来起这个头”。听说赵普起诉后,良大妈说她 支持。

休庭后,有七八个人围上赵普的代理人询问情况。张先生说,他们都是朱雀门小区的业主,“特意请假过来旁听”。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们正在准备诉讼材料,不管赵普的案子结果如何,他们也都会起诉,“赵普起诉是一个正常业主的做法,他比我们大多数业主法律意识强,所以早了一步”。

昨天,记者向到庭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询问,与赵普情况类似的业主有多少,但对方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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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地议论第三套房屋限购政策是否有必要全面撤退,现在看起来真还不合时宜。从来就没有一项政策恒定不变,因此,适当的时候,都会被收起来。不过具体到限购政策来说,现在却还不到被收起来的时候。所谓适当的时候,就理论而言,应是当房价被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的时候。目前,房地产价格离“合理区间”显然还差得太远了点儿。

房价略有滑动,就引起一片风声鹤唳,这说明我们中间有些人正在进行自我惊扰和自我心理暗示。其中有些人是叶公好龙,有些人则是内心不安。面对市场在调控之下如期而至的适当反应,我们理应事先了然于胸,有充分的准备。

市场有这样的反应,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征兆,说明调控政策是把准了市场病灶的,是收到了效果的。现在的房价,涨幅峰值不过是被削低了0.1、0.2个百分点,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算是将涨幅峰值削低10到20个百分点,也无碍大局,市场照样是波澜不惊。为什么这样说呢?可以看看近些年来的房价走势,涨起来是连破高位,跌起来却只是零星微坠,有时候掉落到一定的价位阶区上还会出现微幅反弹,表明市场存在一种面对下坠时堪以接托的底部基础,并非 人都拒绝交易,上岸观望。

况且,一个涨幅过快的大城市,均价跌上个两三千元,说是“理性调整、平稳回归”可能更为合适一点。分析官方数据,房价回调的步伐如此缓慢、有序,可以印证出政策是健康的,所引起的副作用不大,市场不存在被限购政策一棍子抡趴下的危险性。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也影射出楼市的抗压力依然 充分。

在这种关节点上,倘若限购政策浅尝辄止,点到为止,那 潜在的调控成果可能均将毁于一旦,调控一线也将因为这个堤坝决口而尽悉溃败。此种纵虎归山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如今,我们已经走到不得不形成一种 基本共识的关键时刻——限购是 后一道防线,贵在坚持。

按照目前的态势,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区间”不会很快出现。若要问,什么样的价格才是合理、合适的?它在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的答案应该是,均衡价格才是合理、合适的一种价格,它的出现,才是限购政策退出的时点。

均衡价格出现的 一个前提,是供需的均衡。在这个点上,大家都愿意接受。你愿意卖,我愿意买,皆大欢喜的局面才会出现。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合理区间”的解释存在。要是以房价收入比来作答,依然会是一片混乱,房价水平高于当地收入水平或低于当地收入水平,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不能被买方和卖方所接受的,供需矛盾的激烈性不可能消除。

均衡价格或者说合理区间的出现,需要长时期的努力。目前只是千里之行 步,难度委实不小,但如果没有着手实践和尝试的勇气,它就只能永远是一个梦想。现在我们都能看到,政府正千方百计在作增量调控的冲刺。时不我待,限购政策之所以只能进不能退,并且退无可退,在于此项政策可以给增量调控留出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创造出不可错过的时机。

在增量调控还不到位,结构调整还没有出现一个实质性和根本性的突破时,限购政策作为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可以立竿见影地弹压住潮水一般的炒资汹涌肆虐,约束住价格过于非理性的 ,从而相应削减市场和政策面已经堆积起来的超负荷与压力。作为一种有效缓冲,如果不能采取严厉限购政策,今日市场不知会被炒资挟制到何种地步。在利用一个早已扭曲和变形的楼市托住整个下坠的经济体,使之趋好企稳之后,继而着手来理顺楼市、整肃楼市、重构楼市已是势在必行,这是历史交付的重大民生课题,无法再回避了。

还必须看到,民生性的保障住房体系目前还没有建立和完备起来,这要求在出台调控举措时具备高超的技巧和应对手腕。以前笔者批评过一些调控手法,认为过于呆板而缺乏灵活性,比如用一些生硬的条条框框去控制需求,捆得死死的,却不能做到“控制需求”与“创造供给”并举,还是治标难治本。然而,限购政策的推出却是值得首肯的。它不仅仅在控制需求,调节需求,还是一种增量调控。

限购,不只是在需求环节上粗线条地加以收紧,敲打炒家,这同时,也能将那些原可能被炒资尽悉收入囊中的住房资源挤入市场,增加供给量,时间坚持愈久,增量便愈大。所谓从量变到质变,这是一个开端。如此一来,限购政策正好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体系建设从不同角度和方位相呼应,形成一股不容小觑的调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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