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5月20日),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四大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酒店类项目的开发经营行为。看似简单的政策,却因为如何界定"酒店式 "引发了诸多争议。
昨日(5月20日),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四大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酒店类项目的开发经营行为。看似简单的政策,却因为如何界定"酒店式 "引发了诸多争议。
到底政策指向了谁?
在昨日发布的这份通知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其中有一条明确提出:2010年5月31日后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办理酒店类项目的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手续。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酒店性质的土地开发项目,不能当做住宅销售。
"其实针对的并非是酒店式 ,而是打着酒店式 旗号的产权式酒店。"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此前部分媒体报道的关于"酒店式 禁向个人出售"这一说法,张大伟认为有失偏颇。"很多报道混淆了酒店式 和以酒店立项的项目,我认为政策限制的并非前者。"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这种产权只有40年,以酒店立项的项目,严格说来应该称之为"产权式酒店",但由于在市场交易中存在一些阻碍,为了获取更好的市场 ,开发商往往将这类项目包装成"酒店式 "。
"产权式 酒店的实质就是酒店,其软硬件配套都是按照酒店标准来配置,且纳入酒店行业管理范畴,它所销售的是设于酒店内部的 形式的酒店套房。"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产权式酒店的本质在于购买者目的并非自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和出租,以获取客房利润分红和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 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在他看来,产权式酒店才是政策中所限制的一类项目。
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链家地产"市场分析师张月,对于这一政策,张月也表示仍有疑虑,"我现在也不太清楚到底是针对酒店式 这样的经营类项目,还是说不允许以酒店立项的项目这么做,所以不好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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