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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成都楼市变动轨迹和全国无异,高开低走的局面显现着宏观调控应有作用。就调控后表现来看,成都给了一张不尽人意的成绩单。这一年,成都有着太多不同之处,区域、政策、房价、房企、市场、以及购房者自身心态变化,给了我们盘点成都楼市提供了无数可用的素材。
  伴随着购房者们即将共同度过的2011年,搜房网从未停下记录的笔,剧情曲折精彩背后折射出现实的被动无奈。用严苛目光审视成都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是因为我们迫切想一起思索出合理的解决之道。围绕成都,盘点正在进行中,《2011年成都楼市白皮书》敬请期待……
政策效应
1月,成都迎来了自己今年唯一高潮,成交百万方;
2月,成都制定出了具体限购令执行细则,就全国范围看,限制力度属从紧一类;
3月,成交骤然降温,“倒春寒”成为提及最多的词汇;
4月,城南某开发商用一个略带色彩的户外广告,给出了降价诉求;
5月,豹纹装女郎们也无法在春交会上吸引更大的成交,观望基调开始确定;
6月,成都主城区出现土地流拍,住宅滞销开始传导至土地市场;
7月,新盘及新批次投放市场的节奏放缓,主城区开盘个数大幅减少;
8月,吐血、拐点,成都楼市的菜场气质显现,吆喝降价声四处响起;
9月,秋交会简陋亮相,打酱油者居多定调买方市场;
10月,土地零成交,成都不愿面对的一个尴尬数字;
11月,一干高端敢死队死在沙滩上,使得高端不受影响成了个伪命题;
12月,我们共同去等待……
搜房独家策划
“新国八条”成都细则应声落地 主城区限购第三套房
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常务会议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国八条”。2月15日晚间,成都市房管局联合国土局、财政局等5大部门联合发布了“新国八条”成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成都版限购令也随之浮出水面。[详情]
房价控制 我市将按照目前的房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目标,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确保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年度控制目标。[详情]
全额征税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税。[详细]
首付六成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全面限购 在成都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房,暂停购买第2套房,不能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
市场管理
与监督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严格税收征管;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价格监管等;
住房保障 按需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
日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商品房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而且价格一旦申报就不能进行上调。”明确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详情]
成都一房一价细则
一、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方案中申报价格应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申报的平均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售房价格优惠幅度应在预售方案中明确。商品房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10日内将预售方案中的申报价格明细报送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后的监督管理。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现场公示价格应当与成都透明房产网上公布的相应申报价格一致。
三、严格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商品房经营者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四、建立住房价格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商品住房销售异动监测中的相关信息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五、加大商品住房价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
2011年 央行7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第一次 1月20日起
1月14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二次 2月24日起
2月18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三次 3月25日起
3月18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四次 4月21日起
4月17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五次 5月18日起
5月12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六次 6月20日起
6月14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第七次 11月30日起
11月30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近三年来首降……[详情]
对象:存款类金融机构
 
 
 
2011首度加息 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央行2月8日晚间宣布,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25个基点。在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中,中长期存款利率多加,中长期贷款利率少加,活期存款利率于2008年11月份以来首次调整,上调4个基点。[详情]
2011二次加息 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央行4月5日晚间宣布,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25个基点。在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中,中长期存款利率多加,中长期贷款利率少加,活期存款利率于2008年11月份以来第二次调整,上调5个基点。[详情]
2011三次加息 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6日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详情]
时间 措施 要点
2011.6.1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1.4.18 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就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家庭成员拥有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成都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
2011.4.8 成都市城乡房地产抵押融资担保评估操作规则(试行) 成都市城乡房地产抵押融资担保评估操作规则
2011.4.6 《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规则》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低15%-20%。限价商品住房配售标准为单身居民购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2人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购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超过限购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2011.4.6 《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对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销售价格、限购面积以及上市交易等问题作出全面规定,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家庭可申请购买限价房。
2011.4.6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申报的平均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
2011.3.31 关于2011年第一次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根据住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如下::二环以内:998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750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 7400元/平方米。
2011.3.31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单位集资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正式公布,只允许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且符合相应条件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单位集资建房只能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房屋面积60平方米左右,价格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
2011.3.31 四川32个城市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截至31日下午,我省18个设区城市和14个县级市已全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约80%的城市公布的是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部分城市公布的是低于人均GDP增长幅度,也有少数城市目标兼顾了两项指标。
2011.3.3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成都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如下: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全市本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2011.2.15 落实"国八条" 成都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式,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努力实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2011-1-26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 四川首个涉及房屋共用部位项目划分的区域性地方标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已通过省质监局批准,并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来规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行为,在行业内具有广泛指导意义。
时间 措施 要点
2011.6.20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6.7 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011.6.1 新《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自6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新的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严厉遏制开发商"偷面积"行为。其中规定,阳台、入户花园要算全部面积。
2011.5.26 《关于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要求各开发企业,按时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如实填报《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表》,在每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不报销售计划不发预售许可证。
2011.5.18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5.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
2011.5.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1.5.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
2011.4.21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4.1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1.3.25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3.22 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2011.2.24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2.1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2011.1.28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 上海于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重庆从1月28日开始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2011.1.27 财政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1.1.26 国务院房地产调控1号文件
(新"国八条")
(1)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在一定时期内,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3)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011.1.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011.1.20 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策划制作:搜房网成都新闻中心 制作/策划:庞姜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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