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进行一严一松两项调整: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新政策:公积金贷款下月将调整 二套房认定扩至大成都
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进行一严一松两项调整: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7月10日之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认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时,参考范围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另外,还将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负责人解释,“此前,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这个比例将从50%调整到70%。” >>>点击详情
成都公积金税前扣除额提高 月 扣1146.63元
近日,据成都市地税局,成都市调整了允许在个税应纳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限额标准,允许月扣除 额提高到1146.63元,较去年增加了126.39元。从今年6月1日起纳税申报按新标准执行,部分纳税人税负将有所降低。
上月底,市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8221元。据此计算,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金额调整为1146.63元,较去年增加扣除126.39元。这意味着纳税人如果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1020.24元,税负将降低。 >>>点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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