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重拳,出台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重拳,出台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会议明确: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对于市场传言较多的信贷政策和房产税,会议指出要“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以重申为主但不乏新意
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已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 ·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而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新“国五条”已经是第五次升级。
上海某地产研究院专家认为,总体看来,这次升级以重申和强调既有政策为主,同时也有一些政策新意。其中,政策“升级”力度 的,当属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新“国五条”的第二条明确:“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些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的省会城市,原来限购执行比较宽松,如果按“统一要求”,则接下来可能会有城市调整限购方案,在执行力度上进一步收紧。
此外,较有政策新意的,是关于房价控制目标的表述。新“国五条”中劈头就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有专家分析,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中 提出了“房价控制目标”这一概念,而随着调控后市场的降温,2012年 再没有要求各地制定目标。而现在,重新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制定控制目标,虽然要求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范围缩小,但此次重新启动可以说是小有新意。
而对于业内广泛关注的房产税试点扩容,昨天的新“国五条”中明确表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国务院首度明确表态,要扩大试点范围。
梳理近两年有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对房地产税试点政策的措辞可以看出,试点扩容的迫切性是层层递进的。此前的表述相继是“积极研究”、“适时扩大”、“逐步推开”,而此次则是国务院直接表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见微知著,此措辞之微妙变化,折射出该政策的试点推广已经逐渐成熟。
值得关注的是,在提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时, 明确指出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是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首度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有专家认为,这也是新型城镇化之“将农民工市民化”内容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一种体现。接下去,各地公租房需求将大幅增加,各地政府在建设公租房方面的力度或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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