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 打破户籍限制,覆盖面扩大至常住人口,而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的可续签。
作为保障性住房中的重要一员,襄阳公共租赁住房方案浮出水面。从今天起至15日,《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yang.gov.cn)上公示并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 打破户籍限制,覆盖面扩大至常住人口,而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符合条件的可续签。
关键词:申请条件
打破户籍限制
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征求意见稿 打破了本市保障房对户籍的限制,供应对象除拟定为城市户籍中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还将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 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按征求意见稿,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而且保障对象范围还放宽到了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除了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的都可申请。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承租的公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将根据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住房和收入状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据了解,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 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关键词:房型
每户不超60平方米
征求意见稿显示,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多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按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原则上两人以下(含两人)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3人以下(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4人以上(含4人)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市及所辖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其面积和收入标准可适当放宽。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安全、宜居、省地、节能要求,尽可能安排在市区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相应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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