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房产交易纠纷成热门官司 涉二手房 “火”

天津北方网  2011-05-31 15:39

[摘要] 随着房价节节攀升,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由此引发的房产交易纠纷也接连浮出水面,成为当下的“热门官司”,这其中又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 “火”。以本市河东区法院为例,该院2009年受理此类案件62件,2010年受理183件,增幅达195%。今年仅1月至4月就受理了75件。

随着房价节节

攀升,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由此引发的房产交易纠纷也接连浮出水面,成为当下的“热门官司”,这其中又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 “火”。以本市河东区法院为例,该院2009年受理此类案件62件,2010年受理183件,增幅达195%。今年仅1月至4月就受理了75件。

房价上涨是“祸首”

家住本市河东区的赵女士去年搬进了新房。为了减轻还贷压力,她决定将原有的一套两居室旧宅出售。由于这套房屋的地段、朝向都很不错,所以在中介挂了没几天就有了买家。赵女士随即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定金。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赵女士发现,房价在这段时间又涨了,不禁后悔起来。思来想去,赵女士决定不卖了,于是拒绝配合买方办过户。买方一气之下将赵女士告上了法庭。

据统计,因卖方违约导致的房产诉讼占河东法院二手房纠纷案件总数的60%以上。而卖方违约的主要原因就是房价上涨。由于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周期较长,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导致卖方反悔。卖方违约主要表现为不及时清贷、不配合过户、拒不腾房等。其次,房屋权属登记不规范或房屋权属存在瑕疵也是引发诉讼的重要原因。如共有房屋出卖时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夫妻单方处分共有房屋;共同继承人之一未征得他人同意单方处分房产等。此外,“新国十条”对贷款政策进行了 紧缩,其中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三套房暂停放贷、异地购房暂停放贷等规定对购房者影响较大,使得部分购房者预期的银行贷款额度不能足额获得,而自身又不能补足差额,遂以新政策变化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导致纠纷发生。

守约方利益有保障

在审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法院更侧重于保护守约一方的合法权益。据法官介绍,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赔偿损失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既可主张定金罚则,又可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只约定定金,没有约定赔偿损失的,当定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应当判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效力认定问题。如果当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产权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时,一方做出出售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出售方确属存在恶意买卖;如果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在具备能够继续履行的条件下,督促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即使调解不成,也应当判决继续履行。在继续履行的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于确实不具备继续履行可能性的,应当对守约方赔偿的主张予以支持,损失的主张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失。

减少纠纷三大对策

结合当下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官提出了三点对策,一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及时予以变更,同时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实际履行,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履行不能而引发纠纷;二是完善房屋权属公示制度。建议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房屋权属情况予以公示,便于当事人查询房屋权属情况,查明是否有查封、抵押等、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交易房屋内是否有承租人或其他人居住、承租人及其他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等情形。三是制定对毁约方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加大毁约方的赔偿力度,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

北京二手房市场低位爬升 量价双增仍处淡季

北京二手房交易量持续走低 贷款紧缩致业主

济南二手房成交量上涨 中小户型为成交主力

购买二手房 应 当心原房主户口“潜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