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4月6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将上调。
根据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4月6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将上调。其中,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4%调整为4.2%;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5%调整为4.7%。同时,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 ;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
同时对于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笔合算、省心的存款。按照规定,每年6月30日公积金 会对职工账户里的公积金进行计息,上年缴存部分按照银行当日挂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年缴存资金按照当日挂牌活期计算,利息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将增加职工的利息收入。
温馨提示:
一、4月6日当天及以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4月6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提前还款:1、借款人一年可申请一次提前还款;2、若是部分提前还款,还款金额为5000元的整数倍;3、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4、借款人向各自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三、市民咨询相关业务政策可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及成都公积金 网站www.cdzf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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