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婚前贷款买房,妻可支取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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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本报刊登了成都公积金 负责人回答网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一些典型问题,今天继续刊登部分网友关心的问题。
一直在成都缴存公积金的 小姐,近日来,一直很苦恼:“结婚前,丈夫通过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住房,我想支取我的公积金偿还贷款,不知道是否可行?”
成都公积金管理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有按揭贷款,都可以支取双方的公积金用于还贷。对于同一套房,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支取用于还贷或交首付款。
那么,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负责人介绍说,职工在还款满一年后,持身份证(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联名卡(无联名卡持单位盖章的《职工提取证明》两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近半年的还贷明细;若要提前还款,需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然后到成都公积金管理 办理支取审核。
为方便成都市民,成都公积金 推出“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 与职工在约定的时间点,根据职工上年的还款金额和公积金账户余额,对比测算出支取金额,通过系统自动划转到职工联名卡账户中。
此外,成都公积金 负责人重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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