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日,兰州一些业内人士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纷纷对其中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利益的相关规定予以肯定,而兰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还就此提出了到2012年,兰州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将占到总用地量的70%的目标,从这些实施措施中我们不难看出
3月2日,兰州一些业内人士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纷纷对其中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利益的相关规定予以肯定,而兰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还就此提出了到2012年,兰州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将占到总用地量的70%的目标,从这些实施措施中我们不难看出:关于住房问题,低收入群体在未来会越来越有盼头。
确保用地未来两年保障房增量编辑推荐阅读·玉兔踏“春”风金城楼市新年新气象销量大曝光·"五大工程"打造兰州新安宁北滨河路"总部经济带"·市房管局提出新目标兰州今年将提供万套保障房·辛卯之春楼市调控再度升级二手房市场面临回调·市县政府一季度要公布年度新建房价格控制目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五年期以上调至4.50%·甘肃2011年扩大房产开发规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新政】:我省2011年必须完成21.27万户的住房保障任务,其中,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7.77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万户。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土地供应,确保当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历年续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省住建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报省政府审定后在一季度印发。
【解读】:为落实政策,兰州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加强保障住房工程将成为兰州房地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保障房新建比重还将逐年提高。预计到2012年,兰州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将占到总用地量的7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住房用地占比也将提高到20%,非普通商品房住房用地可能只会占到10%左右。目前,兰州有关方面正在结合甘肃楼市新“十一条”制定实施细则,这个细则一旦正式实施,将能使兰州数万低收入家庭有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强化保障公租住房扩大受益面
【新政】: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以租养房。
【解读】:对此,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教授认为,“这十一条规定,处处都彰显着省委、省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和力度,这必将有效促使我省尤其是兰州房地产市场在今后进入更为理性发展的空间,有利于保障更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利益。”他认为,一方面加强限购,另一方面再加强保障,便使 投机购房行为得到遏制,而规定农民工、新就业群体也可以适度享受保障房,在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面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
而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由于保障房土地供应相对偏紧,导致每年可供开发的保障性住房数量仍然偏少,因此不可否认许多中等收入的“夹心层”家庭便被排除在外,而使他们被迫加入到中高收入家庭购房行列。但今后,将“夹心层”家庭逐渐纳入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政府重点考虑的内容,预计未来两年内将出台相关细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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