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日前,成都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日前,成都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 明确房产管理部门可通过 建设、采购、商品房配建、面向市场租赁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已正式启动公开面向社会收购和租赁一批小户型的住宅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整个过程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据悉,此次收购和租赁的住房要求位于主城区(含高新区)绕城高速以内,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房屋为现房且产权清晰,周边配套设施良好,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其中,租赁房屋的 权及使用权无纠纷且业主同意转租,合同租赁期限为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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