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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土地 税大追缴

时代周报(广州)  2010-06-06 09:49

[摘要] 地产调控,已然进入了僵持阶段。随着土地 税的清算、国土资源部对违规用地严查力度的加强,土地、建设、信贷等部门相继接过地产调控的接力棒,将这场与开发商的战斗进行到底。相信不久,开发商就该转入战略防御了,但如果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症结得不到解决,他们的战略反攻,也不过是早晚的事。

编者按:地产调控,已然进入了僵持阶段。随着土地 税的清算、国土资源部对违规用地严查力度的加强,土地、建设、信贷等部门相继接过地产调控的接力棒,将这场与开发商的战斗进行到底。相信不久,开发商就该转入战略防御了,但如果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症结得不到解决,他们的战略反攻,也不过是早晚的事。

5月26日,房地产话题再次被推上了舆论之巅。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 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土地 税的清算工作,针对土地 税清算环节的各种情况,在技术上予以明确。

这次《通知》在其抬头上,就注有“清算”二字。

这已注定,这是一场躲不开的清算,或许真的是应验了江湖那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土地 税异形

2007年,徐云龙所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大型企业的附属企业,目前仍未主辅分离)就收到了关于征缴土地 税的通知。

据徐云龙回忆,当时缴纳的土地 税只是预计销售额的1%-2%,徐云龙补充了一点:“这一税种是在2007年2月1日有了一个新的征收条文,但在2008年年末,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就出现了,可能这个原因也导致了土地 税没有按照既定的目标征收下去。”

或因为此,地产业界普遍认为,曾经的土地 税征收工作因为经济危机的原因从此搁浅了。

但政协委员, 的房地产经济专家郭松海对这个原因并不认同,他向时代周报表示“当年国税总局就土地 税征收政策的问题还和我讨论过,我就感觉当时这个政策出台得太仓促了。这个税种是1994年开征的,它的概念是,对开发商兴建一块地产的 减去 的建设以及土地购买等的成本,对其净 征税。”可问题在于,在常规的地产开发方面, 成本本身难以考证,其 更加难以清算,而另外一个征收之困是,大多的地产开发周期都是跨年度的,因此在成本的核算上,并不容易。

在郭松海看来,土地 税的清算工作复杂无序,并且迟迟未能操刀。

清算金额逾千亿

业界普遍认为,相比2006年的土地 税清算通知,此次《通知》在可执行性上大大提高。

早年的“通知”中未提及或未明确的土地 税清算时收入确认、房地产开发费用、质量保证金、安置房费用、土地闲置费、契税等税费的扣除等七方面问题,本次通知中都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这意味着,5月末出台的通知并不是一个新的税种,也不是业界广泛认为的从严“清算”。只是一次“廓清”。

“由于当时对那些费用的计算难以落实,就导致了当年难以对地产开发商进行 税的收缴,只能象征性地收取定额税率,通常是预征1%-5%,这意味着在这一两年里,我国的财政税收有了超过千亿的损失。”郭松海强调, “虽然我没有具体统计过,但是至少是过千亿的税收流失。”郭松海重复了一次。

但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不认为这是追缴损失。他向时代周报称,“现在的对土地 税的清算和征收其实和2008年出台的政策是一回事,大家都误解了,以为是当年遇到了金融危机,放宽了政策。”

“一个地产项目,不可能在房子一盖好的时候就对它征 税,所以在两年前,我们是统一按照预征的方式进行收缴,现在那些房子该卖的都卖得差不多了,所以现在才对其进行清缴,只有这个时候,他们的成本和 才一目了然。”刘尚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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