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以下简称旧《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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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1: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金可买国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也被形象地称为住宅“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多少、怎样交、谁来管、怎样用等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关心的焦点。那么,即将实施的新《办法》将对这些问题产生何种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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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2:基准上限2千 将按每平造价5%-8%交存
今后居民购买商品房时要交存的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将按每平方米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交存。昨天,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透露,住宅建筑安装造价基准上限初定为2000元。这意味着购房人首期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将大幅下降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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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3:8000元/平方米以上楼盘“受惠”新办法
假设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高层商品房,按建安造价和交存比例的“上限”计算,即每平方米2000元,交存比例8%,那么首期所需要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实为2000×8%×100=16000元。相当于按照“总房款2%”交纳标准下的8000元/平方米住宅的交存数额。此时,单价超过8000元的楼盘,业主按照新办法交存,交存额会比以前低。[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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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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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利锋:住宅维修金缴纳额将大幅降低 |
以省会市中心城区一套100平方米的房产为例,6000元/平方米的售价,以目前总房款的2%缴纳比例计算,一套房子需要缴纳的维修基金为12000元。而如果以建筑安装成本计算,2007年公布的河北省建筑安装标准为多层600-800元/平方米,高层为1200-1500元/平方米,即使住宅建筑安装费用以1500元/平方米的高位计算,5%的维修基金也只有7500元,两者相比将少缴近四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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