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3月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成都及德阳、绵阳等17个地级城市,应在4月底前制定当地农民工住房保障准入办法,明确准入程序、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并公布,其他县(市、区)应在6月底前完成并公布。
记者3月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成都及德阳、绵阳等17个地级城市,应在4月底前制定当地农民工住房保障准入办法,明确准入程序、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并公布,其他县(市、区)应在6月底前完成并公布。
此前,我省已出台《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并明确,将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此次出台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房源、分配、规划等细则。
方案明确,各市(州)、县(市、区)要对2013年竣工交付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清理统计,按可分配房源的20%以上确定向农民工分配的房源情况。准入办法公布和房源确定后,市、县(市、区)应及时发布信息公告,接受农民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分配。各地应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公开向农民工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信息。(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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