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买套二手房惹纠纷 4年打了5场官司买方终胜诉

生活报  2013-02-20 17:21

[摘要] 未经统一意见、不具购房资格……卖方一家想尽方法,只为撤销当年和李龙生之间的购房协议。为捍卫房产,李龙生夫妇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自2009年11月开始,买卖双方因这套房屋产权共经历5场诉讼。直到2012年7月确定归属,李龙生夫妇 终胜诉。

未经统一意见、不具购房资格……卖方一家想尽方法,只为撤销当年和李龙生之间的购房协议。为捍卫房产,李龙生夫妇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自2009年11月开始,买卖双方因这套房屋产权共经历5场诉讼。直到2012年7月确定归属,李龙生夫妇 终胜诉。

律师提醒,近年来此类案例并不鲜见。为避免陷入诉讼拉锯战,需要买方在订立合同时规避风险。

买房4年被卖房人子女起诉

2009年11月,在搬进新家生活了4年后,李龙生夫妇收到了一封起诉书。起诉方竟是原房主的子女,而和李龙生一同被列为被告的,竟还有原房主张丽云。李龙生买下的这套两层楼房产,由张丽云与丈夫方明才在1996年12月建成。后方明才于2000年7月因病去世,张丽云和四个子女方江、方河、方海、方洋都常居县城,房子已无人打理。

2004年12月30日,李龙生、张丽云两人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协议,价格为10200元。当日,李龙生就办理了该房屋过户手续,并成功取得了房屋产权证。

在2005年1月,李龙生又与张丽云方江再次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协议,房产共计价款2万元,内文中 标明:“甲方全家同意将土木结构房屋(二层)共计六间,让售给乙方”。

该合约的甲方签名均由方江签署,因弟弟方河服兵役,方江还代方河签了名;乙方则由李龙生签名。

而4年后向李龙生发起这场诉讼的三名原告,正是没在合同书上签名的方洋以及张丽云当天不在场的另两名子女方河、方海。

打5场官司终赢得房屋产权

方家三兄妹方河、方海、方洋,向兴国县法院提出的诉请是:李龙生不具备购买集体 制房屋的主体资格,他们3人对买卖房屋的协议并不知情,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经法官详细阐明,方家三兄妹在2009年12月15日向法院申请撤诉。

2010年4月,方家再度发起诉讼。这次,他们将目标转移到了过户手续和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上。

由张丽云和全部子女组成的5名原告,以发证单位为被告、以李龙生夫妇为第三人,向兴国县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撤销双方之间买卖房屋的登记,并注销发放给李龙生的房屋权属证明。

这一次,原告胜诉。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龙生的房屋 权证。

2010年12月,李龙生夫妇以张丽云和其子女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张丽云、方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法院在2011年1月18日作出判决,认定原告李龙生与被告方江于2005年1月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既然房屋产权证都已撤销,买卖合同又怎会有效?于是,张丽云和子女向赣州市中院提出上诉。赣州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买卖协议虽被确认有效,但在第二场诉讼中,李龙生的房产证被撤销,事后他多次找张丽云及其子女配合办理新房产证,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夫妇俩发起了双方之间的第5场诉讼。

2012年7月,赣州市中院审理后判令张丽云及其子女,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