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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部分征房产税

新京报  2012-11-29 09:08

[摘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昨日发布报告,其中建议对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的部分,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房产税。且这一税制不仅覆盖新上市的商品房,且向现有存量房覆盖。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昨日发布报告,其中建议对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的部分,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房产税。且这一税制不仅覆盖新上市的商品房,且向现有存量房覆盖。

在这份名为《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2/2013》的报告中,财经战略研究院提出了对住房保障制度设计若干建议,其中就包括差异化征收房产税以调节房价

经过测算,该机构建议现阶段标准人均居住面积为40平米,对超出的部分无论住房是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征收房产税,且税率应该高于目前重庆、上海试点的房产税税率,甚至可以考虑累进制。

报告还建议,这一税制不仅应覆盖新上市的商品房,还应适时向存量房(即“旧房”)扩大。而在这一过程中,应把以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减除,然后按房产税率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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