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限价房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意义,应该讲已经被广泛认知,并且还在进一步显现。改革开放以来,在终于实现了温饱和局部的小康之后,现在要迈向全面小康,必须解决 社会成员“住有所居”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践都已表明,“住有所居”的解决需要“双轨统筹”。
我国限价房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意义,应该讲已经被广泛认知,并且还在进一步显现。改革开放以来,在终于实现了温饱和局部的小康之后,现在要迈向全面小康,必须解决 社会成员“住有所居”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践都已表明,“住有所居”的解决需要“双轨统筹”。
这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仍然在延续之中,它真正的进步就在于已经看清这样一个“双轨统筹”的框架:即“保障轨”和“市场轨”必须在“顶层规划”之下并行。温家宝总理在和网民互动的时候说过比较生动的话,就是“保障房的事情总理管,商品房的事情总经理管”,这是一个很直观的对于这种“双轨统筹”的表述。在“保障轨”上,如果我们在“顶层规划”之下正确把握要领,把它的有效、基本供给做到位了,那么,低收入 、收入“夹心层”都可以“住有所居”了;在“市场轨”上,商品房、产权房的房价,就没有太大的杀伤力了。
保障房的供给,要从 端的棚户区改造开始,进而提供在定义上和实际形态上都(小区网论坛)很好把握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来给低收入 和收入“夹心层”的“住有所居”托底。“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应该尽可能地淡化,一些地方政府愿意用它也可以,但是必须明确它应该是有限产权,而不能像过去北京的天通苑、回龙观那样的完全产权。只有规定为有限产权,才能封杀套利空间,才能防止误配置宝贵的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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