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28日上午,安徽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28日上午,安徽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此前,河南多地也已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赋予了农村居民拥有房产证的权利。一个月前,舞钢市尹集镇张庄社区首批21户居民在全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领到了房屋 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些农民无测绘图纸无法拿证
据了解,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尝试。然而,有关农房的产权,国家截至目前却还没有统一的布置。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介绍,他在浙江等地调研时还发现,大多数农民建房是采取传统方式,无法出具相关部门要求的测绘图纸,无法拿到房产证。
李国祥说:"房屋如果给你发证你是违规建筑还是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呢?这一系列当然就需要进行论证。作为建设部门,我们在农村调查的时候,给农民提供一些图纸,农民按图纸选择建房。"
专家称农房"房产证"含金量待检验
不过,李国祥也指出,过去两年,在范围内兴起的农房集中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伤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这样的所谓确权,就并不可取。"有地方不希望农民自己来建房子,然后各个乡镇他们自己通过开发商来建设一套房子,逼着农民自己去买房子。"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人庆进一步指出,长期来看,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农房"房产证"究竟有多少含金量。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 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是还不具备真正的自由流通,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
■新闻背景
在去年年末的 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 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称,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房的身份问题,的确到了应该有所突破的时候。
来源:新京报
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有关重点制度设计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将围绕征地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
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资源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征地制度改革中,首先将明确征地范围,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衔接,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同时,拓宽补偿安置方式,改变单一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模式,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采取就业、培训、留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模式,为被征地农民留足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土地 向被征地农民倾斜。
完善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还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水平有改善,对农民房屋拆迁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补偿,要单独给予补偿,重分宅基地的采取房屋重置价安置,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则按当地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安置。
此外,法律修订中还将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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