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持《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 办理。
责任部门: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
办理对象及范围:享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实物配租人员
提交要件:《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承租人持《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
2、缴纳三个月房租和租房保证金;
3、承租人验收房屋;
4、办理交接手续。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点,下午13:00--17:00点
联系电话:86280433 86280083
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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