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统计局昨日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国家和郑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前五个月,郑州市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限购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幅度继续增大,其中,郑东新区下降幅度 ,超过四成。
市统计局昨日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国家和郑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前五个月,郑州市商品房销售同比下降,限购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幅度继续增大,其中,郑东新区下降幅度 ,超过四成。
数据显示,1~5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6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增速同比回落34.9个百分点,比今年一季度回落4.6个百分点,比1~4月略上升了2.4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316.5万平方米,下降8.0%,增速比上年同期、今年1~4月分别回落44.5个、0.8个百分点。住宅销售比重由上年同期的92.7%下降为87.7%。在商品住宅销售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销售面积74.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9.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78.2个百分点,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比重为23.4%。
从限购区域看,6个限购区域商品房销售仍继续下降,其中郑东新区同比下降幅度 ,为42.8%,比1~4月份扩大14.6个百分点;其次是管城区下降40.7%,比1~4月份扩大5.4个百分点;惠济区、金水区、二七区分别下降35.5%、19.3%、16.7%,降幅比1~4月份分别扩大0.8个、2.5个、12.3个百分点;中原区同比下降4.1%,但降幅比上月减少了19.0个百分点。
1~5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额220.2亿元,增长22.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6.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为162.9亿元,增长2.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1.3个百分点。在商品住宅销售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销售额45.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90.5个百分点,占商品住宅销售额的比重为27.8%,同比降低18.7个百分点。(记者卢文军)
(来源 新华网)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郑州市出台《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规定,郑州市 商业房项目将按10%的总建筑面积配建保障性住房,不配建的开发企业需向政府缴纳保障房易地移建款,该款项将被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
据了解,此次《办法》的出台是郑州市商业房配建保障房政策的细化。按照《办法》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由商业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设,商业房用地项目配建比例按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商业、商业房混合用地项目配建比例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配建比例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
《办法》还规定,郑州市三环以内配建的公租房将由政府组织回购后作为 性公租房;三环以外的,开发企业实施经营5年后,可由政府按回购价格优先实施回购,或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
对未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实施配建的,开发企业需以合同约定的回购基准价格的双倍为基准,并按有关规定放大配建比例后的配建面积,向政府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移建款,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而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未按规定实施配建的,每平方米应按上年度同类型、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均价格缴纳易地移建款。(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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