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合同到期了,房主把我的东西扔出来怎么办?”她哭着说,还有几天房[简介 新动态]租到期,可房东却将锁换了,里面可是她为办培训班倾注全力添置的设备!
“如果合同到期了,房主把我的东西扔出来怎么办?”她哭着说,还有几天房[简介 新动态]租到期,可房东却将锁换了,里面可是她为办培训班倾注全力添置的设备!
房东承认是自己换的锁,但是因为房租早已到期,是她“赖着不走”,“既然她都报警了,就到派出所处理吧!”2010年,毕业后一直从事小学培训工作的张女士准备扩大 ,开始寻找一家较大的场所办班。经过长时间的搜寻,她将目标锁定在沈河区天坛二街上的一处210平方米双层门市房。
经过与房主协商,双方将房租定为每年53000元。2010年10月13日,他们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为3年。张女士先付给房东28000元的首年租金,并承诺余下25000元于2011年2月13日前付清。
张女士将 积蓄都拿出来投入到这所还未开办起来的学校中。然而,直到4月15日张女士给本报打电话时,学校非但没有开起来,门锁还被人给换了。“租金和装修花了四五万,学校 没开成,我都认了,可是他们怎么能把我没到期的房子给锁上了!”张女士哭着说。
“2月份的时候,我们看她学校开不成,也交不上钱,就说你退租得了。我们把剩余的租金还给你,她却管我们要1万多元的装修钱!”房东说,“那你就住着吧,住到半年为止,可是到日子了她还不走!”“就是因为房主迟迟提供不了消防安全合格证,学校开不成,我才无法补交房款!”张女士生气地说,自己从未要过1万多元的补偿,现在只想把东西搬出来,还有一些装修材料要拆除,而房主却想让张女士将装修保留,因此双方才弄僵。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李振革表示,出租方有权利在承租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提前与其解除合同关系。而张女士签订的租赁协议上,双方并没有量化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出租方应负多少责任,因此张女士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记者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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