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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网友婚姻法难题 避免为房劳财伤情

房天下  作者:田珍荣  2010-11-25 10:21

[摘要] 婚姻作为人一生中 重要的生活之一,谁都希望天长地久。但是人生漫漫,渐行渐远的也大有人在。感情和 的离婚大战,让 人都倍感痛苦。怎样才能避免在伤情的同时伤尊严。今天我们“搜房网法律在线”邀请到了四川扬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利律师。让她来为我们进行在线解答。

搜房网的网友大家好,被网友誉为 有利于男人包二奶法律引发全民热议论,有网友就认为此次意见稿的出台,让女人不再担心小三抢财产、让男人不再担心离婚被老婆瓜分财产 ,让感情耍腻就可以轻松说再见 ,真是合理又合法。如此“惊人之法”是众人误读,还是本该如此?

婚姻作为人一生中 重要的生活之一,谁都希望天长地久。但是人生漫漫,渐行渐远的也大有人在。感情和 的离婚大战,让 人都倍感痛苦。怎样才能避免在伤情的同时伤尊严。今天我们“搜房网法律在线”邀请到了四川扬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利律师。让她来为我们进行在线解答。

特邀嘉宾:四川扬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利律师

“惊人之法”突破现有婚姻法权益盲点

【搜房网】:搜房网的网友大家好,被网友誉为 有利于男人包二奶法律引发全民热议论,有网友就认为此次意见稿的出台,让女人不再担心小三抢财产、让男人不再担心离婚被老婆瓜分财产 ,让感情耍腻就可以轻松说再见 ,真是合理又合法。如此“惊人之法”是众人误读,还是本该如此?

婚姻作为人一生中 重要的生活之一,谁都希望天长地久。但是人生漫漫,渐行渐远的也大有人在。感情和 的离婚大战,让 人都倍感痛苦。怎样才能避免在伤情的同时伤尊严。今天我们“搜房网法律在线”邀请到了四川扬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利律师。让她来为我们进行在线解答。

【搜房网】:张律师你好,你能先和网友打一个招呼,做一个自我介绍吗?

【张丽利】: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四川扬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利律师。 高兴可以在搜房网,与大家探讨一下新的婚姻法意见稿。

【搜房网】:张律师是这样的,新的婚姻法意见稿出来了,很多网友都想知道,新的意见稿里面和现在正在实施的《婚姻法》相关条例的区别主要在哪些方面?

【张丽利】:新的婚姻法解释三与现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有一定的不同。主要体现在:1、明确否定了“小三”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同时明确了,夫妻受害一方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2、对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及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权属的明确认定:3、否定了男方因女方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4、对一方婚前按揭购房,权属划分的界定:5、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 的房屋,明确了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制度,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6、在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下,否定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实以上有很多内容,在审判实践中,都已经被主流司法观念所采用。现在就是更明确了一下。

合法婚姻配偶有权向追回给小三的钱款

【搜房网】:但不少网友认为现在新婚姻法鼓励了男人包二奶,你赞同吗?

【张丽利】:我不赞同。首先这个意见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家庭和婚姻的稳定,同时也要维护个人合法的权益和自由,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这个是 难的一个问题。小三是目前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因为以前法律相对滞后,对于怎么样处理这些问题没有明确的指导,各地法院的判决不一致。一切法律的制定都是为了指导审判实践,并不是说这个婚姻法出来了,小三就没有,这个不是法律问题,更多应该是从婚姻的基础,夫妻双方的信任、忠诚来维系。

其次我认为意见稿出来以后,对社会上有些人,比如说傍大款的行为,可以有一些遏制。比如说以前的小三,花几年时间用青春换 ,那么,这个意见稿就否定了这些行为,对配偶权也有更多的保护。比如如果有一方出轨,并给予小三经济补偿。如果合法婚姻配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知道这个经济补偿的话,这个合法配偶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钱款的。

【搜房网】:是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张丽利】:是。其实这在以前的法律当中也有一些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如果说有一方违背,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 只保护合法婚姻

【搜房网】: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案例,一对情侣一起生活了将近10年的时间,当时节目里就提到,这个叫事实夫妻,法律是承认的,这种长期同居的情况也适用新的意见稿吗?

【张丽利】:按照现在的法律是不太正确的。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里面,已经没有这个说法了,那个只算同居关系。

【搜房网】:只要没有经过正式的婚姻登记的话,多少年都不算?

【张丽利】:对。

【搜房网】:那就意味着,为了爱,还是结婚吧。(主持人打趣)。

新意见稿无法规避财产争议

【搜房网】:这次新的意见稿出来了,会引起这么多的争议,说明这个新的意见稿里面确实有一些方面还是值得去商榷的,你能谈谈吗?

【张丽利】:比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界定了一方婚前按揭房属于个人财产。意见稿只是规定了在审判的过程中确定,并没有否认婚后的共同财产。但是,在这个审判的实践当中,会引起一些争议。市场价格,包括了房屋,现在的房屋是属于一个上升的空间。所以,房屋的价格怎么确定、共同还贷的款项占全部款项的比例如何认定,这个也是司法当中的一些难题。这些征询意见稿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利于保护夫妻的合法权益,也为财产争议埋下了一些弊端。

【搜房网】:你刚才说的意思意味着其实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一些经济上的权益是没有办法界定的?

【张丽利】:可以这么说,专业上叫取证。因为房屋的价值、货币、因素,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夫妻全部款项的比例等等这些是很难确定的。

父母购房赠与的界定让人情更理性

【搜房网】:那你觉得意见稿和现行的婚姻法相比,有哪些进步的地方?

【张丽利】:关于房屋产权的归属,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比如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的,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在婚前的话,那么,这个房屋是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在婚后,如果说没有明确指出给子女,那么,这个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的意见稿对这个作出的一些明确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现在不少年轻人的婚房都是父母用一生积蓄为子女购买的。在我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目前大部分都是男方出资购买房子。男方的父母会担心,我给自己的孩子买的房子,万一儿子跟媳妇离婚了,这个媳妇会不会分一半走,我们的心血就被拿的一大半,这是很正常的担心。现在条款做了一些规定,婚后如果只写了自己儿子的名字,就是视为对自己儿子的赠与。

律师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搜房网】: 感谢张律师的解读。我在和你见面之前,也搜集了不少网友在这方面的疑惑。我在这里代他们询问一下张律师。曾在搜房网提过问题的网友注意了,以下是解答你们提出的疑问。

婚前约定才能避免婚后解决的麻烦

【搜房网】: 位网友“担子重的肩膀痛”留言讲述她的故事:“我跟老公认识一年,结婚前老公首付两成买了房,当时付首付的时候,我用信用卡提了现金、还跟朋友借了不少,帮老公一起付的首付。我当时想的是,这样的话,老公应该会主动提出来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吧?可是没有!! 恼火的是--我还是房子的共同还贷人。我前两天跟老公提出加上我的名字,他居然说:"难道你想跟我离婚吗?"--到现在两天没理我了……”

就是说他们两口子因为这个事儿,关系弄得比较僵。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这种情况下这房子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张丽利】:她老公购买的这个房子,即使首付款出了一部分,房产证也只有她老公的名字,如果 不幸,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那么,房子的权利肯定是属于她老公一个人的。因为他们是共同还贷,在婚姻程序之间,共同还贷的一部分肯定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院在判这个的时候,就会考虑到共同还贷的一部分占房产的比例,随着资产价格的变动,还有一些比例的因素,作出一个比较适当的判决。但是,说实话,如果像她这样的情况属实的话,其实她在她老公付首付的时候就该做一个约定,比如说这个首付是10万,我出了3万,虽然是比较少,但是,也应该加我的名字。

【搜房网】:就是说在买房子之前,就应该商量好。

【张丽利】:对,就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搜房网】:像这样的情况,在中国还是挺多的。我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出解决办法,就是建议这个女孩把她之前在银行提取信用卡的情况到银行出证明,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和我老公一起买的。通过这样的一些手段,你觉得有没有帮助?

【张丽利】:如果是像她这样的情况,即使她可以开到银行的证明,她在银行里面有这些款项的由来并不能证明这些款项是干什么的,除非是直接打到房地产公司的户里,要不然举证起来很困难。所以, 还是能在买房子的时候就把名字加上。

【搜房网】:所以,“担子重的肩膀痛”,我想目前解决的 办法,还是好好和你老公沟通一下,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生育权不能成为争夺房子的工具 得不尝失的可能性更大

网友正在折腾留言说他们两口子是男方买房,女方出的装修钱。家里的电器家具也是女方出的。当时因为要结婚,大家也没计较这事儿。结婚后女方要求把房子加上她的名字,结果老公怎么也不加,有 发现房产证还被偷偷加上的公公的名字。现在搞得她连孩子都不想生了,她说如果老公不加名字,她就不生孩子了。她也是想请教,这个该怎么办?

【张丽利】:他们在购买房子和装修之前,如果当时有一个约定,比方说这个房子多少钱?可能男女双方各出一点,装修多少钱,我们男女双方各出一部分,这个对双方的利益可以得到照顾。现在的情况女方是很被动的。房子的价格不断往上攀升,而装修的价格是不断减少的。如果说像现在的情况,相当于这个房子是属于老公和公公共同的财产,如果要处理这个在财产的话,还要通过公公的关。

【搜房网】:你之前提到新的意见稿里也有关于生育权的新规定?这方面她能有什么保障吗?

【张丽利】:如果说不加名字,就不生孩子,这个是不可取的。新的意见稿里提到,生育权对女方的保护要多一些,但这也是两个人的问题,虽然新的意见稿否定了男方以生育权受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女方如果以此作为要挟的条件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即使新的意见稿出来,我觉得两个人还是要共同协商处理。

【搜房网】:就是说如果她一直这样很倔强和老公争的话,会得不偿失?

【张丽利】:是的。

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

【搜房网】:网友老鼠多多问道,这个婚前财产是怎么认定的?

【张丽利】:是根据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之前为准。比方说结婚前取得的工资所得, 、炒股 ,都是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说婚姻中的一方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在婚前,即使这个财产分割在婚后,这个财产依然是属于婚前财产的。

【搜房网】:有一个网友问,怎么样办理婚前财产的手续?

【张丽利】:沿海的地区比较流行婚前财产公证。比如说企业高管,因为个人的财产比较多,为了预先防范,提前做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的书面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自愿,且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了争议,就能提供 明确的处理依据。

【搜房网】:婚前财产公证争对的只是婚前的财产吗?能不能约定婚后的财产分配呢?

【张丽利】:婚前财产的公证,只明晰我在婚前有哪些财产,这个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不是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如果约定婚后财产分配,这个不属于婚前公证财产的范畴。但是可以约定的。

房产证是产权归属的主要依据

【搜房网】:网友牛儿问,如果两夫妻婚前妻子按揭买的房子,结婚后两个人一起帮妻子还贷,离婚后妻子的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搜房网】: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谁的?

【张丽利】:基本上是这样的。

【搜房网】:感谢张律师回答网友们的问题,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就只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欢迎大家到论坛上去留言,我们的律师会尽快为大家解答的。

法理之外是人情 怎样避免劳财伤情

现在网上的网友对于这次的意见稿有不少精彩的言论,spn1 :婚姻好比风筝,得有一根线拴着,没有线的牵制和指引,它就会随风到处飞。所以我觉得共同财产就好比是风筝的线。它得来牵制和指引风筝怎样飞。

而且也是对于女性的一种保障。也该是女性所享有的保障。“网友“我不是很潮”也谈到 :“如果两个人真的感情很好,其实不会在乎这些,加与不加似乎都无所谓,或者男方还会主动去加。这个问题也确实关系到双方的信任问题。有可能会导致很多本身就内部矛盾很多的家庭加速破裂吧 。”张律师,你认为大家要怎么做才能减少财产纠纷对双方造成的伤害呢?

【张丽利】:在我看来,大部分的传统观念认为,女人如果找老公一定要找有房有车的。这个义务是落到的男方的身上,所以,大家认为这个婚房是结婚的一个基础。他们有一个压力,不是有这样一个说法,这个房价的节节攀升是丈母娘搞的。如果说这个婚是男方自己出资购买的,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不管怎么样,这个女方也沾不到边。你现在想拧包入住,你就要做好有 提包走人的打算。如果说女方有这样的观点,可以和男方一起奋斗,或者是两个人一起攒钱购买。对于双方父母出钱购买房子的约定,做了 明确的规定以后,我觉得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实在点说,在结婚的时候, 是结婚之前,双方做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有一些男方想把房产给女方,就一定要加女方的名字。这样的话,对女方的权益才可以有保护。如果有 ,真的不幸离婚的话,这个女方不至于住桥洞,这个房产她还是有一定的份额。我觉得还是要回归到婚姻的实质,像以前男方和女方大家一起奋斗,像父辈的那一代,结婚的时候可能是单位分的一二十平米的小房子,他们的婚姻过的比较清贫一点,大家慢慢攒钱工作,养育孩子,购买房产。我觉得他们的婚姻反而会牢靠得多。像现在很多人是看重外在的东西比较多。比如说结婚之前要求你有房有车,导致了婚姻失败的一个实质。

【搜房网】:就是说 主要的是两个人的感情。

【张丽利】:对。两个人比较有感情基础,也不会出现房产争端。因为一开始就动机不纯,所以难免以后不出现问题。

【搜房网】: 感谢你今天来参加我们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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